广东城市建筑面积居全国第一,但按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广东省90%以上既有建筑未能达标。省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立法和加大投入等措施,促进建筑节能工作。
前不久,省政协第三视察团先后赴深圳、广州就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近日,笔者从视察团形成的视察报告中获悉,我省城市建筑面积13亿平方米,位居全国第一,并以每年新建成1.2亿平方米的速度增加,广州、深圳大型公共建筑面积总量仅次于北京、上海。然而,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国内一些先进省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多方面原因造成了这一局面,其中,建筑节能财政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报告称,省级财政虽然设立了每年2亿元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但投在建筑节能的金额很少,2008年仅为50万元,这也是省级财政至今仅有的投在建筑节能的资金,与建筑节能占节能1/3份额的地位极不相称。
鉴于此,省政协视察团建议加大资金投入,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的标准编制、科研攻关、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
建筑节能立法与制度建设滞后是另一个重要原因。据介绍,全省仅深圳市出台了建筑节能的地方法规,《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也只是被列入市人大的立法预备项目,其他各地市都未制定相关的法规或制度。《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经过有关部门的多年努力,目前也仅仅列入了省的立法规划。对此,众多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快推进相关法规的编制工作。
此外,目前广东政府办公建筑参与节能工作比例很低,未能很好地起到政府带头推进的作用。省政协视察团建议,应当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对政府的建筑抓好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