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标准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得到企业的认同,为了更好的做好标准化工作,山东省沂南县质监局从四个方面,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力度。
一、加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加强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规范登记台帐的填写,正确使用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在标准化网络期正式启用前,结合市局要求做好标准化过渡期的基本工作,掌握最新标准发布信息,登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完整、正确、有效,结合标准化生产达标,扩大标准覆盖率,使绝大数企业能够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加强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严格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管理,对产品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具备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予以备案;企业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00和GB/T 1.2-2002的要求编写,不能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条款,标准备案时要求企业提供其标准中的引用的标准文本,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对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管理的原材料、生产工艺,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完善标准体系的建立。督促、帮助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为中心的企业标准体系,保证企业生产从原材料到成品的生产全过程执行标准齐全、完整、有效;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原材料不得投入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出厂销售。
四、其他标准化工作。搞好服务标准化工作,对沂南县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全面的服务,指导其建立标准体系。做好采标工作。积级、细致地做好上级交待的其他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