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国家公园 基本条件》、《国家公园 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国家公园 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国家公园 建设规范》四项地方标准在昆明顺利通过技术审查,并将于近期发布,标志着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 的概念源自美国,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它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通过较小范围的适度开发实现大范围的有效保护,既排除与保护目标相抵触的开发利用方式,达到了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目的,又为公众提供了旅游、科研、教育、娱乐的机会和场所,是一种能够合理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的行之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模式。国家公园的建设对于我国大陆以及我省来说,都是一项新的工作。云南省战略地位特殊、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区系关键、生物种类丰富、生态系统多样、生态景观壮丽,具备建设国家公园的良好条件,2008年被国家林业局列为中国大陆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为规范和提高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省国家公园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借鉴国内外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经验,总结我省国家公园试点建设管理经验,参照我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相关标准,起草了上述四项云南省地方标准。
上述四项地方标准对国家公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资源调查与评价、总体规划和建设规范等内容作了科学界定和明确规定。这四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必将为推进我省国家公园建设,提升我省国家公园管理水平,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及其景观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将为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