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河北省质监局副局长张炳明带领河北省质监局监督处有关人员到新乐市就电热毯整治和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他详细听取了新乐市质监局关于甘肃省局监督抽查发现该市不合格电热毯调查情况的汇报和新乐市政府关于采取严厉措施防止不合格电热毯生产问题反弹的情况介绍,对甘肃省质监局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涉嫌生产不合格电热毯的17家企业情况逐一进行了询问和分析。
张炳明对新乐市政府和新乐市局采取的果断措施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今年8月份甘肃省质监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涉及新乐市的不合格电热毯产品,虽然是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热毯产品专项整治之前部分经销商库存或已被吊销、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地下黑窝点生产的产品,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整治、打击、帮扶、规范的任务还很艰巨,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抓紧抓好,严防部分不法经营者由公开转入地下,由本地生产转为异地加工,确保不出现问题。
一是建议新乐市委、市政府以及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电热毯产品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实际,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准确把握电热毯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地下黑窝点违法生产,净化电热毯生产环境,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树立新乐电热毯产品的良好形象。
二是建议新乐市政府要落实对电热毯实施网格化责任监管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的作用,切实把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分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大对企业和群众遵纪守法的教育力度,切实将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抓出实效。
三是要尽快针对甘肃省质监局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有关媒体的作用,通过采取公告、声明、承诺、函告等形式,将新乐市大批电热毯生产企业已退出生产领域和现存8家合法企业全部采用了电子监管码等质量保证手段的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和媒体,发动各界力量对假冒新乐市不合格电热毯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打击,防止类似甘肃省质监局监督抽查不合格电热毯事件在全国其它地区再次发生。
新乐市长赵丽娟、副市长李宪英对张炳明的意见深表赞同,表示要立即落实有关建议和要求,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不放松,确保新乐市电热毯产品质量安全。张炳明一行还检查了新乐市局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