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气囊,一直是汽车厂商“吆喝”的卖点。汽车撞得面目全非,气囊却未必能打开,这时“撞击角度不对”或“撞击力量不够”就成了汽车厂商的“借口”。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目前在交通事故中,因为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和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对此,四川、河北、天津、辽宁、江苏、江西等六省市消(消委会)近日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以下简称《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案例回放】 安全气囊失效 车主命悬一线
今年7月,霍女士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小车。购车仅半月后的7月20日晚上,其朋友驾车以7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与前面的一辆面包车发生严重正面追尾事故。剧烈的撞击力导致该小车的前盖完全扭曲变形,水箱破裂,发动机错位,车辆几近报废,两车驾驶人员受伤住院,但安全气囊却一个也没弹出,幸亏驾驶人员系着安全带,方才保住了性命。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汽车召回公告中看到,近两年因安全气囊缺陷而主动召回的汽车多达1000多辆,涉及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和多个汽车品牌。
商家:气囊打开需要一定条件
面对汽车安全气囊不能打开的局面,消费者和商家总是各执一词,消费者觉得汽车质量有问题,可商家认为汽车安全气囊没有达到引爆的条件。
成都某品牌汽车公司技术部负责人说,由于汽车的性能不同,安全气囊引爆的条件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中档车需要撞击正面才能引爆安全气囊,而高档车就算撞到侧面也可以。同时不论什么车,引爆安全气囊都需要一定的力度,但各车性能不别,到底需要多大的力度难以一概而论。从理论上讲,只有车辆的正前方左右大约60度之间位置撞击在固定的物体上,速度高于30km/h,这时安全气囊才可能打开。这里所说的速度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车速,而是在试验室中车辆相对刚性固定障碍物碰撞的速度,实际碰撞中汽车的速度高于试验速度气囊才能打开。
消委:递交《建议函》挑战潜规则
“安全气囊是汽车行驶安全的重要设备,现在由于国家标准的缺失,造成了很多消费纠纷”,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了呼吁的初衷。
刘亚兵说,“每次出现汽车安全事故,厂家对安全气囊出现问题的解释一般都是: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力度不够等。”这种解释目前已成为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潜规则”,但这种解释常常受到消费者的质疑:难道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还要像射击一样精确瞄准吗?或者非要到车毁人亡的地步才叫够力度吗?其中有没有汽车安全气囊设计、质量等方面的原因呢?
六省市消协(消委会)在《建议函》中表示,目前,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有关“汽车安全气囊”消费纠纷时,利用消费者在信息和知识掌握上的不对等地位,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力度不够”来搪塞消费者即属于典型的潜规则,而其根源即在于标准的缺失。这导致以下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发生纠纷后,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三是即使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为标准的缺失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对此,《建议函》中希望有关部门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部门:安全气囊标准正在制定中
据悉,评价汽车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国家标准一直缺失。我国于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国家却早已有相应的立法。
其实,安全气囊国标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气囊标准制定的一位孙姓工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六省市消协的建议他们已经得知。目前有关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正在制定当中,而且会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