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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召开防控甲流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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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10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口岸进一步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工作和总局自身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总局局长王勇主持会议,副局长支树平和魏传忠、党组成员纪正昆、总工程师张纲、总检验师项玉章出席。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方针和质检系统已有的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要针对防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防控的新举措。一要继续加强对入境人员的检疫和监测,坚持对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二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申明卡制度,根据航空、海港、陆运口岸的不同特点,抓紧研究改进健康申明卡的填写内容、收发形式等;三要抓紧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口岸发现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的移送标准,在移送标准确定前,对口岸发现的高烧或重症患者要立即移送当地卫生部门;四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防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绝不允许挪用专项资金;五要加强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特别是加强供港澳动物及动物产品甲型H1N1流感的检测和监控;六要加强检疫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对于口岸一线的检验检疫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抓紧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七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强对各口岸的工作指导,使质检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会议要求,总局机关和各级质检机构要加强内部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一要尽量减少大型聚会、活动,减少出差、出访,对于不必要的会议尽量不开,或改为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对于必须现场召开的会议要加强防护工作;二要加强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等场所的卫生和消毒,有条件的要在大楼入口处安装红外测温仪或其他测温装置,没有条件的要鼓励职工上班前主动用体温计测体温;三要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职工中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从容有效地处置和应对;四要加强个人防护,推广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五要在自愿的前提下,为职工特别是为经常出差的、身体较弱的、年纪较大的高危人群注射疫苗。

  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作者:菊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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