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监管责任,发挥乡镇(街道)安全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构建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福建省泉州市质监局直属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工作机制。
一是两支协管员队伍分设。鉴于中心市区23个乡镇(街道、园区)基本上分设企业办和安办,食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归属两办,直属分局在原有协管员队伍的基础上,重新进行疏理调整,分别设立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两支队伍,理顺了工作关系。
二是工作补助到位。由于两支队伍分设,协管员数量增加一倍,直属分局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一部份,每名协管员每月补助100元如数发放到位,1—10月份共计发放工作补助4.6万元,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近期专门举办两期业务培训班,分别召集两支协管员队伍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和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宣贯,并讲解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另一方面,结合日常检查,面对面对协管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着力提高协管员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四是加强信息互通。直属分局分别印制了监督人员和协管员通讯录,发放到每个协管员手中,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将各自巡查、监管情况进行互通,注重加强与协管员的工作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现场检查尽量邀请协管员共同进行监督检查,并编制操作性较强的协管工作现场检查记录提供给协管员,为协管员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