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为完成80%的乡镇基本完成“十小”整规、80%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标准这两个80%的整规目标任务,日前召开“十小”整规工作推进会,提出奋战二十天,采取六项举措,全面完成各项整规工作任务,达到上级验收的要求。
一是各牵头部门对乡镇进行包片负责。由牵头部门对所负责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实行全方位指导、服务和督查,确保所负责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面完成整规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二是各乡镇示范点的规范建设由部门负责,乡镇配合。为了强化协同配合,同时也为了减轻乡镇整规工作的压力,各示范点的整规工作主要由牵头部门负责,乡镇配合。部门对示范点验收后,由县“十小”办统一发放示范点牌子。
三是乡镇负责面上整规工作。面上的整规工作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主,部门配合,要求:①重点是示范点分布区域内的“十小”经营点;②面上的“十小”经营户的验收及合格证的发放由乡镇负责;③这次会议上发放的宣传资料、宣传画必须发放到所有“十小”经营单位,宣传画必须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且易保存的地方,至少做到整治有痕迹;④示范点区域内的“十小”经营单位整治必须标准上墙,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四是组织一次“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摄影比赛。为了强化宣传,将开展一次“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摄影比赛,各乡镇、部门要积极参与,确保两件以上作品。
五是开展督查工作。会议后,根据二十天完成整规工作的总要求和进度安排,县“十小”办会同牵头部门马上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十小整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随时通报。
六是开展县级验收考核工作。11月10日后,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考核验收,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及目标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符合条件后即可提出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