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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质监局明确“四点要求”强化乳制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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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求相关企业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避免晨园乳业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要找差距、明措施、强落实,确保合格产品出厂。

  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工作。各县(市、区)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特殊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必要的时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连续二次省级以上抽查卫生指标、特征指标不合格的企业要予以吊证处理。

  四是要认真开展乳制品企业执法检查,重点对思想意识不强、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企业进行查处,确保金华乳制品质量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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