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检验检疫局和宁波检验检疫局在上海签署了《应对沪甬海港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协议》。根据协议,两局建立应对沪甬海港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协调小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在靠泊本港的国际航行船舶上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突发疫情,且该轮下港将驶往对方口岸的时候,本港检验检疫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事件具体情况、本港处置措施、船舶相关资料等信息,以便下港充分准备,妥善处置。
二是组建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专家组,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研究和风险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的科学对策和建议。
三是针对境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新出现传染病疫情等,联合制定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或单项突发卫生事件技术方案,使应急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
四是建立技术与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机制,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染病防控、检测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五是建立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联合培训制度。
六是共同协商确定主题,组织必要的共同演练并进行评估。
此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加强部市合作,推进长三角经济发展”总体框架的又一举措,它将为沪甬两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推进合作,开辟广阔的空间,提供新的机遇、注入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