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质监部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利器。笔者认为,监督抽查工作目前存在抽查地点过于单一、抽样产品不尽合理、抽样合格率不太能准确反映真实状况、质检机构公正性还需强化等问题。为此,笔者建议采取几项措施,着力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包括抽样产品的确定要合理化、抽样地点的安排要多元化、抽样检验的行为要规范化、抽样结果的反映要科学化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抽)是质监部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利器。故监抽工作的有效性,不但关乎监抽工作本身的科学健康发展,甚至影响监抽工作的生命,也会直接影响质监部门职能的履行和权威性,因此做好监抽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笔者认为,监抽工作目前存在如:抽查地点过于单一、抽样产品不尽合理、抽样合格率不太能准确反映真实状况、质检机构公正性还需强化等问题。为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着力提高监抽工作有效性。
一是抽样产品的确定要合理化。抽样产品的确定往往受到监抽经费的制约,我们不能将有限的监抽经费“撒胡椒面”,使有限的资源平均分配,却无法反映真实质量状况。因此,应以历年历次抽查数据结合最新实际的产品质量状况为基础,尽量缩小《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范围,集中有限资源抓好重点产品监管。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相关监抽产品,重点加强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抽查。连续监抽合格率较高、质量稳定、问题较少的可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和比例,反之则加大抽查频次。同时重视发挥市县级质监部门的积极性,适时安排专项监抽,了解和掌握区域特色产品和地方重点产业的质量状况。
二是抽样地点的安排要多元化。此前质监部门抽样地点绝大部分集中在各生产企业,而企业不正常生产或不配合抽查导致无样可抽等问题反映了样品提供的真实性问题。但今年二季度江苏省质监局安排的市场专项监督抽查在市场上抽取的相关产品,除了假冒产品,绝大部分来自生产厂家生产的随机产品,基本杜绝了生产企业做小样备查的可能性,抽取的样品真实度高。所以建议今后抽查工作中,加大在市场或使用单位中抽样的比例,使抽样地点多元化,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从而使监抽结果更具说服力。
三是抽样检验的行为要规范化。具体负责抽样和检验工作的质检机构如受利益驱使,降低甚至丧失其公正性,那一切监抽工作都毫无意义。因此质检机构要以公正性作为其立足的首要目标,以发展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各员工要严格遵守抽样检验行为规范,做好自律。监督部门更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以对质检机构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屡犯的违规及其他问题采取相关硬性措施,做好他律,促进其抽样检验行为公正规范,为监抽工作有效性奠定基础。
四是抽样结果的反映要科学化。近年来产品质量合格率都比较高,国家、省、市三级合格率呈递增之势,且三级差距较大,一方面说明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确实逐年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抽样结果只通过平均抽样合格率这一指标来反映产品质量状况不尽科学合理。建议考虑直接采取定性判断的分级指标(如红橙黄绿蓝或ABCDE五级分类),使政府和公众作为信息的接受者能够有明确足够的知识能力判断相关的产品质量。如确需要定量分析的产品则采用单一或综合指标,或对抽样结果进行数学处理,力求反映出产品质量监抽的真实结果,为质监及相关部门监管提供可靠信息。
总之,我们要通过监抽,了解和掌握产品的真实状况,传递可靠准确的产品质量状况信息,特别是要真正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方市场的目标,促进质监部门努力实现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科学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
(作者单位:江苏泰州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