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规划财务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安排,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制《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目前,《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可下载),请你们组织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于2009年12月1日前反馈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该稿同时向社会公开,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个人将书面意见寄送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100044)或传真至010-68792175,网上反馈意见请发送至wuxt@moh.gov.cn。
附件:精神专业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