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在浙江舟山嵊泗县菜园镇一些渔村调查时了解到,一些渔民将船上使用过的废旧电池带上岸后不知怎么处置,随手扔在渔港边、山腰上,或是扔进海里,渐渐成了一大污染源。
浙嵊渔131232号船老大李定军告诉笔者,他的渔船每航次要用掉100多节1号电池,一年下来累计要使用掉近2000节1号电池,由于带回岸上无处可放,也无法处置,只能向海里扔。
据了解,每艘帆布网渔船平均每年要使用1号电池1200节左右,高的甚至达到2000余节,光嵊泗县374艘帆布网渔船,每年产生废旧电池40万节以上,这当中还不包括其他捕捞渔船所产生的废旧电池。
有关部门其实早已注意到电池污染问题。2002年,嵊泗县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渔民将使用下来的废旧电池带上岸,并在菜园、五龙等乡镇的一些渔村设立了10只废旧电池回收箱,供渔民放置废旧电池,同时还指定专人开箱。环保部门原本打算将废旧电池交给外地专门的处置企业进行处置,但这需要向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处置金。由于财政没有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资金,他们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了资金难题。由此,在一些渔村推行几年的废旧电池回收,后来不了了之。
电池中含有汞、镍、镉、铅等元素及酸性溶解液,再加上废电池腐烂的速度比较慢,污染严重。有关资料显示,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海水,一节1号含汞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农业利用价值,且污染期限长达30年……据了解,浙江省沿海普遍存在这种电池污染现象。渔区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亟待引起各方关注和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渔区有关部门认为,应设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财政资金。这样,在渔港、码头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点,实行定点统一回收,或委托专门处置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就切实可行。除此之外,应倡导渔船节能环保型蓄电池,可在渔船上推广安装风力发电、太阳能蓄电设备。
浙嵊渔03118号船老大姚海则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可参照一些啤酒生产企业回收处置啤酒瓶的做法,适当提高电池销售价,将因此增加的销售额作为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并由电池生产企业统一回收、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