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国人大环资委承办的“2009环境资源立法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并讲话。论坛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主持。
华建敏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缓解人类社会对化石能源的严重依赖,是21世纪人类面对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立法和监督方面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通过制定《城乡规划法》,我国以城乡规划的具体法律制度实现了政府指导和调控城镇化健康发展,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和来自英国、德国等国立法机构的代表和议员均认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像蒸汽机、电力、计算机一样,是人类摆脱能源危机、走新型能源利用和发展道路的巨大推动力。各国立法者应当努力推进本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立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通过立法行动积极促进国际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合作与技术转让,为解决能源危机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的困难,迎接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到来,促进各国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