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不懈宣贯《食品安全法》,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作为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第一年,今年以来,坚持日常宣传与载体宣传相结合,借助宿迁市广电《政风热线》、《质量视点》栏目以及315活动、质量月等载体,把宣贯食品安全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坚持食品安全法县区轮训与企业点训相结合,分县区集中开展食品企业厂长经理《食品安全法》培训,全市600多家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率实现95%以上;坚持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县区巡查与市级督查相结合,反复查、查反复,违法一起移交处理一起。多措并举,有力促进了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落实,生产许可制度持续推进;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食品过程安全管理情况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法定”制度已广泛地为广大企业建立并遵守。全年新办、换证食品企业达到178家,五项“法定”制度建立率达到85%以上,食品安全法正不断深入企业、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不懈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防范食品安全重点隐患。一是全面开展生产使用食品添加物质情况调查,年初用了近2个月时间,全面调查摸清全市了有1家企业生产、325家企业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情况,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审查制度,保证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备案率达到100%。三是开展了食品添加物质专项抽查。共抽查266家企业274批次食品,合格260个批次,对14个批次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及时处理;所抽食品均未检出卫生部公布的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品种。四是注重快速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应对。根据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淀粉是否掺入纤维素、强氧化剂等物质,蜜饯、炒货食品原料是否掺入氯化镁、芒硝,蜂产品、蔬菜水果制品是否存在农药残留超标,乳制品是否掺入三聚氢胺,大米是否使用绵白糖水溶液抛光,冷饮、饮料食品是否使用不合格明胶原料,饮用水生产是否添加人工矿物质等突击检查行动,及时防范了食品风险。
三是坚持不懈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针对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仅10人,与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超过1000家之间1:100的监管矛盾,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宿迁市食品质量信用记录》特有平台作用,及时融合全省分类分级要求,完善软件功能设计,一举实现全市地区在全省率先进行食品企业分类分级信息化监管。目前,全市1~5级监管食品企业(含小作坊)分别达到23家、514家、241家、126家、35家;全面实行对1级食品企业每年监督检查3-4次,2级监管食品企业每年监督检查2-3次,3级食品企业每年监督检查1-2次,4级食品企业每年监督检查≥1次,5级食品企业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监督检查≥2次的要求。经统计,全市食品企业监管频次符合率达到83%,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科学监管,提高了有效性,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
四是坚持不懈促进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质量提升,推动区域食品安全整体优化。一是把白酒作为重点产业来抓。白酒是我市高度集群、具有较高风险、生产企业达到150家的支柱食品产业,在宿迁市食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围绕打造白酒优质产业,全面组织白酒生产加工情况大排查,及时形成宿迁市白酒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报告,提交合理性建议,为提升白酒产业发展服务;全面实施白酒生产许可制度,实现白酒企业100%持证生产;全面落实国家白酒产业政策,对因故扩能、搬迁、更名等白酒企业,坚持严格把关,完善产业手续,确保其符合规定条件要求。二是把洋河、双沟两镇作为重点地区来抓。洋河镇、双沟镇分别有各类食品企业99家、32家,宿城区、泗洪县都积极采取由政府牵头、各方联动、借助“质量兴县”载体、争创名牌等方法,有力地推进了两镇食品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三是把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巡查有“问题”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来抓,先后16批对37家企业38个批次的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督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15家企业,坚持采取OA系统公开移处。通过用重典,使“违规”企业记取教训,同时教育引导和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推动、提高一个行业一个区域食品安全水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