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十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10月22日至23日,由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稽查队、食品科与大理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大理市辖区内各大超市的食品、化妆品、电器、儿童玩具等产品质量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检查的重点包括: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食品和无证进行验配眼镜的行为;销售的化妆品有无生产许可证,国外进口的化妆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低压电器是否经过“3C”强制认证等。此次行动共检查了面包、糕点、饼干等食品41批次,洗面奶、洗发水、润肤乳等化妆品167批次,电水壶、音响、电吹风机等家电273批次,验配眼镜门店2个,儿童玩具195批次。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理市内的各大超市产品质量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大超市生产销售的产品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1家糕点制作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外包装上未标注QS标志和编号;二是有1种国外进品的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有2种国外进口的化妆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三是有四种规格的电水壶无“3C”强制认证标志。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记录,并要求相关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立即下架,以待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