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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玩具标识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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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统计,2009年1月至6月共检测出口玩具样品407批次,检出93批标识不符,占总批次的22%,主要不合格原因为漏标缺标、标识内容有误、标识标注方法不合适等。近年来,由于标识问题被国外通报的情况也屡见不鲜,2009年上半年,宁波被欧盟通报案例中有两起因无CE标识和CE标识不符,占总数的16.7%。

  世界各国对玩具标识越来越重视,对制造商名称地址、使用说明、适用年龄、安全警告标识都有要求。如欧盟对所有进口到欧洲的儿童玩具需要提供CE标识;3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的玩具还必须提供年龄警告标签图形标志。美国消费品改进法案H.R.4040中规定了儿童产品必须提供永久性的可追溯标签,否则将被召回。日本规定符合ST2002的玩具产品还需加贴ST标识。

  国外标识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国内玩具企业忽视标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出口玩具企业标识方面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不重视,标识问题往往由于其不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而被企业忽视。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的企业未对客户提供的标识进行审核就投入使用。二是不认识,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大多是贴牌代加工型企业,企业本身对标识的认识不深,或是完全按照国外客户提供给企业的标识来生产。如宁波某童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一款婴儿推车,年龄组标识为18个月以下,但其座位与靠背夹角小于150°,其适用年龄为6个月以上,且必须加注:“警告!此车不适合6个月以下儿童”。而此车未加注警告,因此不符合要求。三是不合适,企业提供的标识经常出现标注方法不合适,使用的字体、排版等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是标识方式不合适,如把永久性的标识临时放在包装袋内,不符合追溯标识必须和产品形成一体的要求。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要加强标识方面法规标准的学习,重视出口玩具标识问题。做好玩具标识不但能够在国际市场中保护自身利益,还能降低国外市场被抽查的概率,有效规避通报召回。

作者:沈怡 陈佳亮 张海潮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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