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监局2009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3季度,吉林省质监局组织对省内437户企业生产的冷冻饮品、碳酸饮料和果(蔬)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酱、化妆品、皱纹卫生纸、学生装、木家具、油漆涂料、胶粘剂、防火板、水泥及水泥包装袋、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砌块)、低压电器、商品条码印刷品等16类451个批次产品质量实施了监督抽查,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81个批次,实物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5%。其中,低压电器、学生装、胶粘剂、防火板和化妆品等5类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100%。此次抽查大、中、小型企业产品的实物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3.9%、80.7%。
二、结果分析
(一)碳酸饮料及果(蔬)汁饮料质量出现波动。此次抽查了吉林省内32户企业生产的38个批次的碳酸饮料和果(蔬)汁饮料,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2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2%,比去年下降了6.7个百分点。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甜蜜素超标,有6个批次产品的甜蜜素超标,最高检出值(2.22g/kg)超出标准值上限的3.4倍;二是菌落总数超标。有2个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最高检出值(500cfu/mL)达到标准值上限的5倍;三是防腐剂含量超标。有1个批次产品的苯甲酸检出值(0.29g/kg)是标准值上限的1.45倍。抽查结果表明,吉林省大中型碳酸饮料和果(蔬)汁饮料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抽查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而部分小型企业还存在着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和产品出厂检验不严等问题,此次抽样合格率只有73.9%,导致该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出现下滑。
(二)瓶(桶)装饮用水质量仍有待提高。此次抽查了省内98户企业生产的99个批次的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等瓶(桶)装饮用水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66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6.7%,比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此次抽查大、中、小型企业产品的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100%、61.5%。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微生物超标。有28个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最高检出值(7100cfu/mL)达到标准值上限的335倍;有6个批次产品的霉菌或酵母指标超标,最高检出值(110cfu/mL)是标准值上限的11倍;有1个批次产品检出了大肠菌群;二是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有5个批次产品的亚硝酸盐超标,最高检出值(0.006mg/L)是标准值上限的3倍;三是电导率超标。有7个批次纯净水的电导率超标,最高检出值(63μs/cm)是标准值上限的6.3倍。另外,有3个批次矿泉水的锂、锶、锌等界限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小型企业在灌装、杀菌等关键环节上控制不严格,水源地管理不规范。此次抽查中,四平市弘洋矿泉饮品有限公司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抽查,按照有关规定,该产品按不合格论处。
(三)冷冻饮品和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此次抽查了省内16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18个批次的冰棍、雪糕等冷冻饮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7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4%,比去年提高了19.4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4.1%。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58000cfu/mL)是标准值上限的2.32倍。此次还抽查了省内16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16个批次的酱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5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8%,比去年下降了6.2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2.9%。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苯甲酸含量超标,检出值(1.38g/kg)是标准值上限的1.38倍。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多数冷冻饮品生产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提高幅度较大;但个别小型酱产品生产企业还存在为延长保质期超量添加防腐剂等问题,导致该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出现下滑。
(四)学生装和皱纹卫生纸实物质量稳中有升。此次抽查了省内30户小型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学生装,检验的各项实物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此次还抽查了省内21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21个批次的皱纹卫生纸,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20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2%,比去年提高了26.8个百分点。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亮度、柔韧度和外观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采用质次价低的原材料生产。检验中还发现,有4户学生装和17户皱纹卫生纸生产企业不掌握产品标签的有关规定,导致产品标签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学生装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连续2年保持在100%,产品质量逐步趋于稳定;多数皱纹卫生纸生产企业都加强了生产过程控制,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幅度较大。
(五)水泥和水泥包装袋质量回升。此次抽查了省内49户企业生产的49个批次的水泥产品,经检验合格4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5.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4.6个百分点。此次抽查大、中、小型企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100%、94.9%。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抗压强度、氯离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未完全按照工艺配方组织生产。此次还抽查了省内50户水泥生产企业使用的50个批次的水泥包装袋产品,经检验合格41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2.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1个百分点。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防潮性能、3天抗折强度比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水泥生产企业在水泥包装袋采购和进厂检验等环节把关不严格。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大多数水泥生产企业能够严格原辅材料进厂检验,严格生产过程控制,水泥和水泥包装袋产品质量逐步提高。
(六)低压电器、胶粘剂和防火板产品质量较好。此次抽查了省内20户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开关柜、计量箱、动力箱等低压电器产品,10户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的胶粘剂产品,5户企业生产的5个批次的防火板产品,检验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多数上述产品生产企业都比较重视产品质量,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了产品质量较好。其中,低压电器产品抽样合格率已连续3年保持在100%,产品质量趋于稳定。
(七)油漆涂料和砌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次抽查了省内22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26个批次的溶剂型木器涂漆、内墙涂料、外墙涂料等油漆涂料产品,经检验合格24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6.6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0.5%。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均是粘度低于标准规定。此次还抽查了省内30户小型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砌块产品,经检验合格21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0%。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软化系数、碳化系数、抗冻性不合格。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多数油漆涂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但部分砌块产品生产企业还存在管理粗放、不按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等问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次抽查中,吉林市三川建材有限公司和吉林市鑫茂墙体材料厂在法定时限内拒绝寄送样品到指定检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以上2户企业生产的砌块产品按不合格论处。
(八)商品条码印刷品和木家具质量下滑。此次抽查了省内30户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的商品条码印刷品,经检验合格25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3.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个百分点。5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均是符号等级不合格。此次还抽查了省内7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8个批次的厨柜、衣柜等木家具产品,合格7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7.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5个百分点。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含水率超标。抽查结果表明,我省部分商品条码印刷品生产企业在制版、印刷载体选择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产品质量3年来首次出现下滑;个别小型木家具企业在原材料进厂把关和生产过程控制等环节还存在漏洞,导致总体质量下滑较大。此次抽查中,长春市佳宝连发家具有限公司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抽查,按照有关规定,该产品按不合格论处。
三、后处理情况
按照“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吉林省质监局已发出通报,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提出表扬;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批评,并指定了相关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库存不合格产品并追查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监督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同时,要求相关质监部门认真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有关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名单将在吉林省质量信息网上公布(网址:
www.jlqi.gov.cn),欢迎登录该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