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法》,提高社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了解与认知,近日,黑龙江省桦南县质监局结合质监工作实际,通过设立质量监督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工作人员重新学习研讨《行政复议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切实做到外部宣传与内部规范相结合,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也促使广大群众加强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近年来,桦南县质监局结合“四五”和“五五”普法工作,从制度建设、自身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着手,切实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案件错案赔偿制》等制度,坚持有规可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并依法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做好案件的预审、提交工作,按要求规范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从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保障依法行政实效性。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契机,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树立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勤政、廉政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制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合法执法夯实基础。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办案程序。在行政执法中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四分离”、“五公开”制度,行风建设“八严禁”,将行政执法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罚依据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行政复议法》颁布以来桦南县质监局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依法办案,防止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为目标,严格执法,公正办案。近十年来,共办理行政案件171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42起,简易程序案件29起,所有案件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齐全、执法态度端正、执法行为文明,十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