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将木家私的HS编码申报为非法检编码从文锦渡口岸出境,该局对此高度重视。今年5月,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在审核换领“出入境车辆及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簿”(以下简称“监管簿”)的过程中,加强对申报出口木家私及配件且没有注明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单号的货物进行跟踪调查。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该局顺藤摸瓜,在15辆出入境货运车辆的“监管簿”中查获64家企业涉及100多批次木家私及配件未经检验检疫擅自出口的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出口木家私及配件逃检行为。
5月25日,某粤港车辆的运输司机到文锦渡检验检疫局更换“监管簿”时,细心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发现,该车从2009年4月7日至5月25日期间,共将45批次的木家私配件(木柜门板)、木沙发脚等运载出口,但“监管簿”上却没有注明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单号。工作人员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核查出该车过境记录及相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并在海关打印出相应编号的报关单进行比对,发现出口上述45批次木家私及配件涉及20家企业,涉嫌未申报擅自出口未经检验检疫的木家私及配件。
发现这一重大情况后,文锦渡检验检疫局迅速组织骨干力量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在CIQ2000系统中查找到的涉案单位信息,向有关单位发出“调查通知书”。调查发现,当事人申报出口的木柜门板在报关单上申报的HS编码在海关报关手册上的商品名称为“其他品目9403所列物品零件”、“其他坐具的零件”,并没有检验检疫的相关监管条件。虽然如此,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实行产地检验检疫等的规定,出口木家私及其配件属于动植物产品,依法必须向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擅自出口动植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受到处罚。据此,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对20家违规出口木家私及其配件的企业进行了处罚,有效打击了逃漏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