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科学合理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的老年养护院,以及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规模与建设水平,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建筑布局,并以此推动老年养护院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装备标准、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也为各级政府在编制、评估、审批老年养护院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规划时提供重要依据,增强政府投资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国家民政部组织编写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楼6层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 王莉莉
邮编:100013
电子邮件:arenewll@sina.com,lili_wang@crca.cn
附件:《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