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质监局对啤酒、含乳饮料等5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餐洗剂合格率较低。纸巾纸问题严重,合格率只有10%。
本次共对10个批次的啤酒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9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0%。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由太原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禾淡爽啤酒,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0cfu/ml,超过标准值的80%。
本次抽查对15个批次的含乳饮料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2个批次,合格率为80%。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签。本次抽查中,标签不合格主要是有的企业生产的含乳饮料产品在配料表中未标明乳酸菌和甜味剂,但产品中已检出,有蒙蔽消费者之嫌;还有的超前标注生产日期,有欺骗消费者之嫌。由北京雪丽嘉乳品厂临猗分厂生产的雪丽嘉牌125mL/袋蛋黄酸奶乳饮料,其配料表中未标明乳酸菌,但产品中已检出。由山西华牛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到来牌200g/袋牛奶大红枣饮品,其配料表中未标明糖精钠,但产品中已检出。由山西临猗向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00mL/袋红枣味酸牛奶饮品,超前标注了生产日期。
质监部门对10个批次的餐洗剂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7个批次,合格率为70%。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总活性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唐都大酒店使用的标明太原市晋源区利仁昌清洁用品厂生产的利仁昌牌25kg/桶餐洗剂,其总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迎泽区政府宾馆使用的标明太原市捷达洗涤用品厂生产的捷达牌25kg/桶餐洗剂,其pH值、总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10个批次的纸巾纸进行的监督抽查表明抽查合格率仅为10%。存在5个主要问题:
一是产品标识不合格。由太原市尖草坪区鹏程纸业经销的标明保定市满城县杨氏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晴柔牌205mm×200mm×10组/包纸手帕,其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横向吸液高度项目不达标。横向吸液高度是考核纸巾纸产品在60秒时间吸收水分的能力。由太原太阳风商行经销的标明天津市武清区富达餐巾纸厂生产的富达牌餐巾纸,其横向吸液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是纵向湿抗张强度项目不达标。纵向湿抗张强度是考核纸巾纸产品遇水分后强度的承受能力。纵向湿抗张强度不达标的纸巾在遇湿使用时强度立即降低,纸纤维见水就散,造成用餐或遇汗使用时,使用部位粘纸渣、掉纸屑。由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太原三墙路分店经销的标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金鑫纸品厂生产的靓兔牌185mm×150mm×320张±8张纸巾纸,其纵向湿抗张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内装量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此次抽查中有的样品内装数量不够,有的比标准要求低10%。由太原市万柏林区青军日化用品店经销的标明河北亚光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炬牌200×160×200抽(2层)/包抽取式面巾纸标明内装200抽,实际只有180抽,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五是微生物指标不达标。此次抽查中,有的产品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由太原市恒利塑料包装批发部经销的标明太原市晋源区有志餐巾纸加工部生产的洁派牌餐巾纸,其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要求该省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