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筑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商务部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指导下,起草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年内可望出台。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说,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加快酒类管理法制标准建设。年内将出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同时,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国际通行管理模式,加快拟定酒类流通管理条例。
同时,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酒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开办和经营酒类市场,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信条件和资金实力,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要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确保上市销售的酒类产品安全。建立酒类流通信用档案。此外,要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酒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