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技术改造、科技、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
●明确各级财政要将质量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立质量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标准化、品牌、质量赶超、质量抽查等工作。
浙江省委、省政府采取新举措,把质量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最近,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相继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作出批示;省政府于10月19日召开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对经济发展关键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质量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赵洪祝指出,在当前浙江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省质量工作者大力营造质量振兴、以质取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浙江制造”整体形象,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做出新贡献。
吕祖善强调,要把提升质量水平与保增长、促转型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全面强化质量监管,以质量提升为突破口,努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浙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分析说,浙江提出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有两层含义:一是“质量的强省”,就是浙江质量工作必须要走在全国的前列;更深层的含义是“以质量来强省”,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适应经济全球化、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以质量提升为突破口,巩固和提升经济强省地位,巩固和扩大社会文明成果。
19日召开的该省质量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和落实质量强省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浙江省政府重视政策杠杆和导向作用,提出要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技术改造、科技、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明确各级财政要将质量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要求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建立质量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标准化、品牌、质量赶超、质量抽查等工作。省政府还提出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政策研究,把质量工作的相关政策纳入当地经济政策调整范围,适时进行调整;积极建立和推进以政府质量奖为核心的质量奖励制度,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加大对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的投入,将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在重点块状产业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并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