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船舶设计评价标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制订的一项重要行业准入标准。目前,经过在行业内两轮征求意见后,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标准主编单位)已修改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鉴于该标准对修船行业影响重大,欢迎广大船舶设计单位及社会各界就修订完善《船舶设计评价标准》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主页的“意见征集”栏目中直接回复意见)。为方便沟通和联系,反馈意见时需注明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6日。
地 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单 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 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ship@miit.gov.cn
附件:1、《船舶设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2、《船舶设计评价标准编制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