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装运前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探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装运前检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根据相关规定,该项协议适用于由成员方政府通过政府授权或政府合同的方式,指定专门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在出口方境内进行的所有装运前的检验活动。目前中国已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3个国家签订了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并对这3个国家的出口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从2004年对塞拉利昂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工作以来,距今已经5年多,随着中非贸易额的逐年增加,特别是2009年输埃货物实施装运前检验以来,检验检疫部门面临着不少的压力和问题。笔者结合口岸装运前检验工作实际,探讨当前装运前检验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办法。

  目前装运前检验存在着检验项目繁多、检测困难、出证风险高,装运前监装工作量大,装运前检验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出口企业配合不够等困难。笔者认为,检验检疫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收集整理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提高检测水平。检验检疫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实施装运前检验国家的产品标准,建立相关出口产品的检验方法。国家主管部门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共享机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收集工作,尽快统一完善各口岸的产品检测标准和检验方法。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目录》外检测项目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和检测速度。

  建立出口货物价格信息库,建立和完善货物价格询价机制。针对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货物价格信息掌握不足的现状,应尽快建立价格采集机制,建立价格信息库,同时,拓宽渠道,与海关、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尽可能地掌握货物的价格信息,以便于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的询价。

  提高监管效率,探索监管新模式。针对目前装运前检验和监装工作量大,监管人员穷于应付的情况,一是可通过加强检企配合,提高监管效率来解决。报检企业应提前做好报检准备,正确填写各种单证。检验检疫部门合理安排监装日程,企业做好配合,尽量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对出口量大的企业纳入分类监管,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工作前移,减少货物出口监管的工作量。三是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将装运前检验的监装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检疫机构改监管企业为监管第三方检验机构,可大大降低工作量,而且以后业务量增加或实行装运前检验的国家增多都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

  加大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争取企业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媒体或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等媒介,加强装运前检验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在操作上给予企业更多的提醒,要求企业归类要准确,各种单证名称表述准确一致,准确估价,真实报价,各类名称翻译尽量准确,减少检验检疫人员审核、检验的工作量。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埃及双边贸易额达到62.4亿美元,同比增长35.7%,其中中国对埃出口58.1亿美元,中国自埃进口4.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1%和78.6%。随着非洲新兴市场的兴起,这种增长的势头将持续增加,装运前检验的工作任务也将随之增加,检验检疫部门应不断改革自身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检测水平,为服务进出口企业,促进对外贸易,维护中国制造产品形象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郑世平 邱奕辉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