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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质监局认真开展2009年“质量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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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200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质量月”重大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云南省丽江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了“质量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和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发挥,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知晓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精心组织、实施好食品加工环节的全面监管。“质量月”活动期间和中秋、国庆来临之前,丽江市质监局对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监督检查,从加强质量管理入手,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产品标准、质量状况、计量检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检验,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以及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审核。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60户,涉及面粉、白酒、果脯、奶制品、糕点等食品,结合中秋期间月饼生产销售量大的实际,重点对月饼生产企业生产的各类月饼进行了检查,月饼生产各环节比较规范。节前检查组还深入到各乡镇,对糕点加工等食品生产作坊进行检查,重点落实食品安全承诺书的各项要求,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行为。

  二、以“三鹿奶粉事件”为鉴,严把奶制品生产关。丽江生态牛奶有限公司和丽江益多乳制品厂是全市2家获证奶制品生产企业,“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丽江市质监局一直坚持定期抽检牛奶样品送滇西北检测中心,到目前为止原料奶及奶制品中未检出三聚氰胺。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奶制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管,严格检查食品添加剂,有力确保了全市奶制品的生产安全。

  三、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丽江市质监局于2009年9月2日发出了《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对此次大检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工矿企业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大检查,检测中心则加强清理核对到期未检和应检未检的设备,并及时进行检验,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组织6个检查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6个,检查特种设备411台件,气瓶4688只,排查隐患12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责令停止使用隐患设备并限期进行整改。其后,监察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了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落到实处。为了提高节日期间对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各县、区局强化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在旅游高峰期的“十、一”黄金周,丽江市质监局还组成巡查组,对各景点、景区进行安全巡查。

  四、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9月“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深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食品获证企业开展了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材料2232余份。9月22日,在红太阳广场前,古城区局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古城区局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份。此项活动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质量的重视程度,树立了“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观念。永胜县质监局制作了“质量和安全年”专题新闻宣传片2部,在永胜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播放,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宣传。悬挂宣传条幅16条。结合九月“质量月”宣传活动,2009年9月29日,永胜县质监局召开了“质量和安全年”企业座谈会,县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座谈。各部门和企业代表表示,要按照各自得职责开展工作,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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