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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验检疫局四措施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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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检验监管,确保进口食品安全,重庆检验检疫局食品处结合日常检验监管实际,根据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实施备案制度,现已完成辖区内42家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建立起食品经营单位信息联系渠道;二是督促企业完善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出口商及购货者等相关信息,并要求企业对上述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三是在进口食品检验上,以风险分析为原则,残留监控为手段,按照进口食品种类,积极收集我国及相关国家发布的各项风险预警消息,确定进口食品的重点监控项目,进行符合性及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四是完善进口食品的标签检验,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要求,对进口食品的标签进行版式及符合性检验,防止标签上出现虚假或者不恰当的营养声明,确保进口食品标签符合我国要求。

  近年来,重庆辖区内进口食品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品种上,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2006年到2008年,重庆进口食品的重量由94.7449吨攀升至615.9886吨,增长了5.5倍,进口食品种类也逐渐走向多样化。

作者:石洁 陈玉梅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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