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工作,初步选定福州、漳州、三明等为试点城市,以试点城市的冶金、建筑、陶瓷为重点行业,争取用3年时间,在全省千余家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采集监测系统,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提供准确的依据。
此次数据采集工作一直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200家重点耗能企业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耗数量及10家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和联网;第二阶段是在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耗数量及36家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量数据的集中采集和联网;第三阶段是在2011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和联网。
在采集数据的同时,为加大能源计量执法监督力度,福建省质监局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测逐年递增,并进一步提高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配备率和合格率。各设区市对辖区内各县及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耗能企业,逐步进行能源计量档案系统直报视频培训,开展监督检查,并实现企业三级能源计量器具100%配备和检定,促进企业节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