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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锅检所维护电梯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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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明确表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由此可见,特种设备在客观理论上存在一定的隐患,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特种设备安全。最近山东省青岛市锅检所有关部门接触了几起电梯使用业主的反映,称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知如何处理。作为电梯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毕竟只能起到一定的监督检验作用,而使用方、维保方则是与电梯设备几乎天天接触,更有责任为维护电梯安全运行尽一份心力。因此,根据电梯检验人员长期的检验工作体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作为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做好检验工作外,应重点检查指导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有关电梯的使用、管理制度;

  二、应加大对电梯公司的监督监管力度,促进其及时、到位的进行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三、建议监管部门进行相关特种设备普法宣传,让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特种设备,自觉维护电梯安全运行;

  四、建议物业公司在各自管理小区内加强管理,并进行电梯设备使用常识的宣传,让业主正确对待、使用电梯设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作为特种设备之一的电梯设备,在数量上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有关电梯的相关制度和宣传却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跟上,而且电梯作为公共设备与现代人几乎“朝夕相处”,希望我们大家引起重视,善待提高我们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好伙伴”,这对大家都好。

作者:佚名 来源:青岛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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