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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制定凉茶地方标准恐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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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国家《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没有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因此,广东省卫生厅将为该省的凉茶、凉果以及杏仁饼、广式月饼等地方传统糕点制定地方标准(9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广东凉茶作为颇具地方特色的饮品,在我国已存在了数百年,其中种类繁多、配方体系多变,也深为百姓所喜爱,在饱经历史检验的同时也足以证明其产品配方及效果是比较安全可靠的。因此,从食品安全的紧迫性角度出发,广东当地制定一套有关凉茶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不是像某些新型产品那样存在安全之虞的紧迫需要。

  一整套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必然将大大提高凉茶生产的准入门槛,这对于广大凉茶生产厂家未必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一旦确定了严苛的行业准入和生产标准,大量企业将失去生存环境,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对于原本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凉茶饮料市场来说将严重挤压这一市场空间,进而有可能导致该产品在产品总体缩减的情况下价格上涨,对于消费者也未必有利。

  《食品安全法》的授权并非是一种刚性授权,这种授权是制定法定标准的授权,也是一种“可为可不为”的授权。其他省份对于凉花类饮品默认其现状,而广东省独独率先开展规范标准的探索与实践,不但不是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呵护,反而可能成为“自缚手脚”之举,甚至有可能影响到凉茶企业带来的巨大利税空间。

  就广东凉茶企业当前发展的实际来看,也远远未到迫切需要规范的地步。实质上当前最需要的不是“约束”而是政策扶持。目前,广东省凉茶品种繁多,白云山、邓老、和其正、顺牌、念慈庵、夏桑菊、潘高寿、夏桑菊等便是其中的代表。但真正能像“王老吉”那样,以100亿以上的销售成为“中国第一罐”的几乎没有。在市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就心急火燎地出台根本没必要的“行业规范标准”,无疑将会进一步束缚企业的积极性和生命力。

  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凉茶饮品生产在民间已经成为普遍性的现实。凉茶生产标准和配方源远流长而又千差万别,仅据记载的就有200余种,这还不算来自于民间的非正式配方。如小孩子轻微上火嗓子疼,广东奶奶会上菜市场买一把“狮子头草”炖肉汤,广西奶奶买一个罗汉果炖汤,而河北奶奶则泡上一杯“胖大海”。在这样的一种历史现状和渊源之下,强行规范什么食品安全标准,反而是一种不明智。

作者:毕晓哲 来源:中国商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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