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沙县质监部门计量检定人员在沙县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检定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单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电子计价秤的行为,检定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沙县质监局反馈。接到反馈后,沙县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品牌电子计价秤以市斤为计量单位,并可根据厂家提供的输入方法对电子计价秤进行市斤与公斤之间的转换,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随后,沙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这些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电子计价秤的来源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这些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电子计价秤均由同一销售单位售出,目前已销售7台,执法人员当即依据相关法律对该单位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