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构最近进行了一次“健康民调”,结果发现,在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55.3%的人在购买食品时会仔细地看标签,而剩下44.7%的人表示对标签时看时不看,甚至从来不看。对此,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不无担忧:有四成多的人对食品标签漠不关心,这就好比是“闭着眼睛过马路”,实在太让人担心了。
食品安全确与交通安全有的一比。谁都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可一旦站到马路边,在许多人心里,“过”就成了最直接的目的,而“安全”二字往往并非首选项。人们购买食品,也常常会出现“安全”因素选项后移,而习惯性地将口味、包装、价格等因素前置这种情况。不看食品标签,差不多就等同于不看交通信号等指示、标志,是一种将自己置身危险的做法。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不看标签,最直接和常见的伤害是利益损失。比如,一位消费者有吃八宝粥的习惯,尤其喜欢品名中有“桂圆莲子”4字的那个牌子,一箱一箱地买。可有一天他留意了一下包装标签,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本以为该八宝粥以“桂圆莲子”命名,标签图片上也突出了这两种食品,在商品标签显示的配料中,这两样东西应排在最前头,可在标签实际标明的配料中,它们却排在倒数二三位。
他向质监部门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我国食品标签是有强制性标准的,其中涉及的配料成分必须要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同时,食品标签应表明食品真实属性,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该品牌八宝粥的配料顺序应该没有问题,但商家将配料表里排在后面的成分“提炼”醒目的食品名称,这种避轻就重的做法显然有失规范,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商家“有失规范”,那么,消费者“一箱一箱”吃下去的那些八宝粥,自然就“有失营养”了。
别说“有失营养”无碍健康,若遇到一个气性大的人,因不忿被商家忽悠而气出病来,就兹事体大,算得上“危险”的事情了。而且,不看标签所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也不仅限于“气病”这一种情况。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食品标签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当消费者未按照标签上标明贮藏条件保存,食品发生意外时,食品制造者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商家要是存心忽悠人,标签“有失规范”,你吃了亏还是能够找监管部门要说法的,可要是商家规规矩矩开车,而你却“闭着眼睛过马路”,被撞了可就要自认倒霉了。
有人说,食品标签很重要,这我知道,可我常常看不懂,所以干脆就不看了。这的确是个问题。文首提到的“健康民调”也证实了这一点:七成多的人认为自己只能部分看懂食品标签的内容。原因是,标签中专用名词和术语过多;还有很多不常用、不通俗的名词,这让大多数普通人如同雾里看花。比如,人们经常在食品标签中看到“反式脂肪酸”这个词,但很少有人明白它是什么东西,其实它就是人工黄油。食品标签讲究科学、准确这没错,但也不能让老百姓都看不懂,否则,人们都是睁眼瞎,也就跟闭着眼睛过马路没什么区别了。
说来说去,在食品标签这事上,劝消费者别“闭着眼睛过马路”,实际上也是在对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像我们常说的,食品安全并非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企业的事,它需要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参与。只有大家都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我们才能真正拥有令人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