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安徽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2011年8月结束。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深入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公安、工商、经济和信息化、广电、邮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当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把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具体要抓好九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和评议考核;二是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以及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四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六是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七是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安全监管;八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规范管理;九是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加快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
《通知》还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