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卫生部等9部门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采购、查验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复合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误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日前,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关要求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核,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继续开展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法规和制度,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切实维护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