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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4类食品发证权下放安徽23种产品首批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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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9月1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首批安徽省食品生产许可证颁证大会,安徽省海神黄酒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23种产品获得首批省级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也是今年国家对黄酒、茶叶等13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后的首批获证企业,这些QS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通行。

  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省级是可以负责部分产品的审查发证工作,为了提高了行政效率, 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已将第一批14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这14类产品分别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安徽省质监局对主动申请的企业认真审查后,正式批准安徽省海神黄酒有限公司和安徽省青草湖酒业有限公司的黄酒、安徽露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酱腌菜、黄山光明茶业有限公司、黄山区新明猴村茶场、黄山市徽州区漕溪茶厂、安徽梅地亚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茶叶、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小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的炒货食品等12家企业获得QS证。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有290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305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数位于全国前列。

[相关链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简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经过了20年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分追求发展速度,忽视质量和效益,出现了盲目立项、无序生产、管理混乱的严重问题,造成了国家资源的大量浪费,导致了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质量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83年经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决定对全国重要工业产品实行强制性的生产许可证管理,1984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此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产许可证制度进行了不断地改革、规范和完善,始终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为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生产许可证工作经过20年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金质网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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