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是中国北方水果的主产区和重要优质苹果出口基地,年总产量4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近五分之一,年产值超过百亿元,年出口量30万吨,销往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烟台检验检疫局多措并举,全力扶持烟台水果这一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08年出口保鲜水果8950批,282264吨,货值2.146亿美元,批次、重量和货值连续多年保持3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实现了逆市快速健康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对进口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力度,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对进口水果的检疫更为严格。面对严峻的形势,烟台局从源头抓起,指导企业不断提高种植管理水平,确保出口果品质量,靠实力破除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在烟台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国第一张水果CHINAGAP认证证书落户烟台,带动了一批水果出口企业通过了EUREPGAP认证,全面提升了烟台水果的源头管理水平。
为了打开国外水果高端市场,烟台局按照中加、中澳出口水果双边协议的有关要求,深入企业指导建立出口水果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计划和实蝇监测系统,从生长季节开始,对进口国关注的农残问题和双边协议中规定不得检出的病虫害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采用标准化管理措施,确保生产的水果符合进口国的检疫要求。
素有“春果第一枝”的大樱桃是我国北方落叶果树中成熟最早的水果品种,烟台大樱桃年产量达到20万吨,果品产值达到了30多亿元,是烟台水果产业的重要支柱产品。但是长期以来,受国外检疫要求限制,始终无法出口。从2002年开始,为实现大樱桃出口韩国,烟台局一方面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山东检验检疫局积极提供韩方所需要的各项技术要求指标,另一方面积极指导协助企业按照韩方要求完善樱桃种植基地建设,加强病虫害风险分析和防治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检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5月,韩国农林部正式函告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山东省生产的大樱桃可以出口韩国,成功打破了多年来的出口“枷锁”。
为促进企业出口,烟台局一是严格执行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费和实验室检测费减免50%的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积极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普惠制、原产地证等优惠措施,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二是积极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出口水果加工厂及果园的注册登记工作,为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烟台水果出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出口水果示范区建设,支持当地的水果产业和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四是主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互相参观学习等方法,指导企业尽快掌握国外的检验检疫要求,按照国外标准组织产品生产,保证烟台水果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