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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山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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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山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范乡镇评比活动》的通知,通知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分工、检查时间安排等四个方面. 主要目的就是各个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县8个乡镇政府的食品安全的工作进行检查,按照《宜昌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估验收细则》的百分制,评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通知规定的很细化。一是规定检查分工:县经贸局负责高阳镇;质监局负责峡口镇和水月寺镇;工商局负责榛子乡和黄粮镇;卫生局负责古夫镇和南阳镇;农业局负责高桥乡。

  二是规定检查内容:主要检查1: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及经费保障情况;2;综合监管及重点工作(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信息公布、宣传报道是否及时,网络是否健全,能否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能否及时配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投诉办理率是否达100%);3:从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查(采用看资料和现场看企业、门店、餐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是规定了检查方法及时间:活动从6月5日-12月10日结束,各职能部门由分管食品领导带队,每月到乡镇政府检查督办一次,每次按照《宜昌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估验收细则》的要求百分制打分,各检查组每次检查后,以书面总结及评分表报送到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几次综合平均分,取最高分评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据悉,在这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比活动中,该县分管食品安全的李宏萍副县长强调: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的实际,各负其责,把活动抓落实,要督促乡镇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要达到“八个一”标准(一人、一机、一室、一牌、一栏、一图、一簿、一证)。采取开展评比活动的形式,目的是各级政府层层要重视食品安全,全民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县不出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此项活动正在有序进行中。

作者:朱正慧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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