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87号公告,批准对“福州茉莉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等10个县(区、市)现辖行政区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获批使福州茉莉花茶又多了一道“护身符”,可以有效保护该产品的质量特色和良好声誉不受侵害。
福州是茉莉花茶的发祥地。福州茉莉花品质优异,窨制工艺技术精湛,形成了独具地域品质特征的福州茉莉花茶。福州茉莉花茶外形秀美、毫峰显露、香气浓郁、鲜灵悠长、滋味鲜醇爽口、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亮、经久耐泡,是我国花茶中最负盛誉的品种之一。目前,福州茉莉花茶年产量近万吨,年产值10亿元,并远销欧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居全国同行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