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2009年“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1号通报,沈阳市食用植物油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
为保证沈阳市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食品质量,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载体,延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平台,在开展“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中,对沈阳市所属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由于受市场大环境等因素影响,多数食用油生产企业皆处于停产状态。此次共监督抽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3家,抽查产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植物油时应注意验明QS标志,选择标识规范齐全、并在保质期内的食用植物油产品。标识齐全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应有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