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日,欧洲共同体发布通报,欧盟委员会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指令76/768/EEC的附件III和VI。
作为化妆品行业要求的结果,并且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科学鉴定相一致,本指令草案批准浓度在0.4%以下的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作为一种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除唇妆产品、口腔卫生产品和喷雾产品之外)。另外,草案限制为了其它作用在肥皂、去头屑洗发剂和非喷雾除臭剂中使用最高浓度为0.8%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