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建标[2009]89号“关于印发《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序号48),由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主编、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全国公示,请对该稿的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09年10月20日前邮寄、E-mail或传真至:
单 位: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岛市四方区湖清路31号
邮 编:266031
联系人:杨绍艳
电 话:0532-84991662
传 真:0532-8499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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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92167@163.com 附件:
《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