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标准计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发布了G/TBT/N/BHR/140号通报,标题为:制定关于浓缩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
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关于浓缩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816)“浓缩酸奶”第7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如下:1.容器应当使用消过毒的卫生、无毒无害、不透水材料制成并且不能导致产品特性改变;2.产品应以能够防止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装;3.容器应当密封以防止外部污染。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使用的奶源(牛、羊、山羊),使用奶的种类(鲜奶、奶粉等),如果是发酵后热处理浓缩酸奶,应声明“发酵后热处理浓缩酸奶”, 脂肪含量百分比及按脂肪含量划分浓缩酸奶类型(浓缩酸奶、低脂浓缩酸奶、脱脂浓缩酸奶),营养信息(以卡路里为单位的能量,蛋白质-脂肪-总糖、钙、钠及添加维生素比例),添加食盐百分比。
该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通报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