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所称的‘货值金额’以什么来计算”、“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什么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8月26日上午,湖南长沙市质监局4楼多功能会议厅气氛热烈,长沙市企业质量知识竞赛正在这里举行。来自全市10家知名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比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了加强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长沙市质监局主办了此次质量知识竞赛。
据悉,像这样大规模的质量知识竞赛,在长沙市尚属首次。市总工会、团市委、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纷纷表示,质监部门组织知名企业参赛,可以实现监管者与监管对象的良性互动,可以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同时,通过知名企业的标杆作用和辐射效应,可以引导更多的企业自觉地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从而在根本上促进长沙市产品质量的提升。
长沙市质监局局长佘曼云表示,希望通过知识竞赛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在广大企业中树立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