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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石油天然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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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部、有关单位:
  
  根据油标委秘字[2009]18号文件要求。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即将开始编制2010年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今年计划立项工作应贯彻国家和行业标准化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石油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标准的需求,落实“十一五”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化发展规划,体现行业标准为行业服务的指导思想;注重协调一致,系统配套,体现标准间互相协调、互为补充;同时,继续贯彻落实“采标”方针,体现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标委会国际化战略目标的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1、优先安排社会关注的有利于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标准项目;
  2、优先安排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的标准项目;
  3、优先安排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4、标准项目的申报与石油装备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相结合。
  5、为确保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时效性,各工作部及有关单位应将2009年和2009年以前经过复审需要修订和整合修订的项目申报2010年计划。
  6、以《石油钻采设备与工具标准体系表》为依据。为了保证项目落实,在确保重点急需项目同时,严格控制新制定项目立项。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计划的公文,纸质一份;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下载建议书:http://www.sac.gov.cn/→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项目计划模板”), “技术委员会”、 “全国TC/SC号”和“主管部门”应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填写模板填写;
  
  3、《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4、《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请标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电子版;
  5、制定项目应有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应有具体修订内容的详细提纲,电子版。
  
  (二)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申报相关工作部,也可报秘书处,由秘书处转发相关工作部。
  (三)各工作部应对各单位提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
  (四)各工作部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版于2009年9月29日前报到秘书处。
  
  联系人:张玉荣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3597422
  通信地址:北京910信箱标准化所 100083

  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2、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石油工业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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