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马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饺子馆就餐,结束时,按账单交款108元。马先生顺便查看一下账单,觉得账单中多了一道菜“鹅头”11.50元。经与饭店仔细核对账单后发现,其中确实多收了这道菜款,马先生实际消费是97.50元。
据了解,现在一些消费者会经常选择在饭店就餐,而有马先生类似经历的也时有发生。为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消费者的知情权受法律保护,商家应当在消费前如实告知或明示收费项目。如商家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未征得消费者同意而提供可选择性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注意查验菜单价格。外出就餐点菜时,应注意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对所点菜式价格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打折、降价、附赠等促销项目,应问清优惠的范围、时间和条件。对于商家单方规定的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的条款,可视为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