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门词汇。与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界的推行进展状况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则滞后很多。已经存在的某些地方性、行业性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远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多方面需要。近日,一直致力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的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企业信用协会会长王天仁通过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研究分析以及系统深入的企业调查,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设计制定了一套较为全面、切实可行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本书的出版是王天仁长期扎实、严谨研究工作的成果,对于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国家标准的建立,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卡罗尔(Carroll) 于1979 年提出的经典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特定时期内, 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自行裁量的期望”。上世纪70年代以来,面对立着环境破坏、贫富分化、劳资关系紧张等一系列由市场机制过分渗透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主流经济学家们提出诸如政府征税、产权界定等方案,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国家企业界得到深入的推广,引起了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关注。
2002年以来,由于外贸领域的压力、跨国公司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期待等,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模式开始进入中国,短短六、七年时间内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和推行。许多企业将社会责任建设常态化,设立专门的机构、提供专项经费、咨询专业人员,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根据每年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和社会影响,以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对一些国外大型公司制企业来说,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在资本规模和竞争能力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全球化时代,生存和发展是这些企业所面临的首要任务。然而,许多企业却坚持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将资源投入社会责任建设。且不论动机如何,这种行动本身在当前中国尤为可贵,特别是在世界经济衰退和受金融危机影响条件下,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更应当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肯定和珍惜。与此同时,也不能排除一些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在环境保护、劳工待遇等方面采取了某些不负责任的做法,这类行为在根本上违背了社会主流价值导向,甚至可能给企业带来某种毁灭性后果。
因此,企业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导向,是否能够得到公民社会中各类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将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当前,越来越多中国企业以各种方式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向社会公示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价值理念、行动方式和社会影响,并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以外在独立的公共身份对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社会责任评价就显得十分重要。这也是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对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宣传社会主流价值,引导企业行为,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
那么,又该如何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呢?我国当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除了感性经验判断之外,社会公众和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了解企业行为。为了避免“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变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描述行为的评价”,评价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同时,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应当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特点,着重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我国存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的问题,与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并不完全相同,社会责任评价内容应当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特点;其次,我国企业地区、行业差异明显,规模大小不同,资本结构复杂,社会责任评价指标设计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再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应该具有动态性、开放性特点,以能动反映不同时期的社会期待,发挥评价行为的导向作用。
自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以来,我经常思考中国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问题,却没有着手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该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2009年3月4日,我第一次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的朋友处拿到王天仁撰写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书稿,一个多月来,我多次认真阅读,觉得本书内容丰实,表达严谨,研究成果立足中国国情,具有开创性意义。概括而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一书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尊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和评价体系的现状,具有现实针对性
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飞速推进,但目前缺乏从我国实际出发、反映我国国情特点的评价体系,这已成为制约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深入发展的一个瓶颈。王天仁经过长期研究和深入调研,精细设计了三级指标评价指标,其中第三级指标更是达到90多条,对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中国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作者更是在指标设计中赋予了特别的权重。可以说,该体系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对企业的责任期待。
二、理解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技术特点,体现了评价的专业性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是一专业性很强的过程,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评价方与被评价方之间信息不对称。评价方很难
全方位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过程,全面了解具体细节。特别是在劳动条件、资源使用等企业“内部性”问题上,往往会出现社会责任评价结果的“逆向选择”,也就是说,道德责任感较差的企业更可能隐瞒劣绩,夸大自身的社会责任表现,导致社会责任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偏离。在西方国家,社会责任评价方法方面往往借用当前业已相对成熟的信用评价方法和技术。王天仁同时担任山东省企业信用协会会长,对企业信用评估过程的技术特点和信息获取、识别方式十分熟悉,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所设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专业性。
三、注重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推行渠道研究和实践检验,具有可操作性
本书除了探索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与中国企业国情特点相结合的新模式,具有学术意义上的创新价值之外,还注重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推行渠道研究和实践检验,具有实践意义上的可操作性。本套评价体系不仅指标设计精细,更重要的是每项指标都附有具体的考核方法,说明本项指标实施的操作要求,这是本套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在推行渠道方面,作者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市场,强政府”特点提出,在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实施对策上,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结合劳动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信息渠道和监督手段。邹鲁大地乃孔孟之乡,传统文化氛围浓重,商业伦理存在深厚的民间基础。完成指标体系设计后,王天仁选择山东威海、青岛等地多家企业试行评价,根据实践检验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对体系做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这为本套评价体系在更大范围内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追求评价体系的合理适用,具有范围上的包容性和时间上的动态性
我国企业涉及各个行业,规模大小不一,地区差异十分明显。使用同一套体系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时,如何既保证体系在适用对象范围上具有宽广的覆盖面,又能够在在针对具体企业的个例评价中准确反映企业特点,保证评价的公正合理性,这是评价体系设计者面临的一个难题。王天仁一方面进行详尽的指标内容设计,使其能够涵盖我国各类企业的主要特点,另一方面则根据行业、规模、地区的不同,对各级指标进行不同的权重安排,在针对某一具体企业进行评价时,依照相应原则调整各项指标权重,保证体系的适用性。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对企业的责任期待和企业的社会回应在不同时期也不尽相同。本书中既阐释了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所遵从的基本原则,又为体系设计了开放性的结构机制,当其能够能动反映不同时期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并可以据此进行动态的内容调整,使其可以经受时间的考验。
作为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和省信用协会会长,作者平时事务众多,工作繁忙,只能利用工作间歇和休息时间进行研究和写作,历时两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的朋友告诉我,本书初稿完全由王天仁局长亲自一字一句手写完成。这种执着令人感动,其间的辛劳,也只有王天仁自己才能体会了。得知此事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秘书长何志毅教授开玩笑说,应授予王天仁“最热心于中国企业公民建设事业的公民”奖,此言得之。
(作者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