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公众所熟知,更多是在企业产品的品质认证领域。自1987年ISO9000系列标准问世以来,企业对此标准的追逐已成世界潮流。
政府部门虽不同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但毫无疑问,政府部门的所有职权行为都是在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只不过,这种公共产品有着更多的表现形式。既然政府部门同样是生产者,也应该可以针对政府部门建立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源于制造业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开始扩展到服务业和公共部门。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国家的政府部门,纷纷推出了ISO标准。
从政府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的实践看,它有助于改善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提升公务员的职业素养,培育公共服务理念。我国政府部门能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实践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这首先应该得到认可。与国际接轨的这一实践,也应在公众的鼓励下,继续深入下去。
但这一实践也还有不足之处。比如,报道称我国已有2000多个政府部门通过这一认证,但公众对此知之不多。至于这一体系的内容、构成、认证标准,以及谁认可、谁证明、怎么认可、如何证明、在哪公示、能否提出异议、公众如何参与等,都还不明晰。公众是公共产品的消费者,若没有消费者的终极“认证”,仅有指标性的数字,又有何益?
从“ISO9000认证”的渊源看,这里的“认证”是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在政府部门的认证中,政府部门是第一方(供方),行政相对人是第二方,亦即公民、企业等,系消费方或需方。以上二者都无法判定政府部门的品质是否合格,而需由第三方来判定。
第三方既要对政府部门负责,又要对公众负责。认证的过程还必须遵循程序正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若有任何的偏倚,不但政府部门的公信将受到影响,广受尊重的“ISO9000认证”也将受到质疑。“ISO9000认证”风靡全球的奇迹,并不是因为“ISO9000认证”这块招牌,而是依附于“ISO9000认证”之上的公正。公正一失,招牌即倒。
因此,政府部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不宜由政府部门自己去认定,以免“认证”变成“自认”。2000多个政府部门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公众却知之不多,就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认”的。若要让“ISO9000认证”在政府部门中不被异化,并且获得最大范围的民众认同,不断完善认证程序,疏通公众参与的管道,并以独立于行政部门和公众之外的第三方来主导认证,强化该认证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才是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