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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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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河南省正式启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工作。

  据了解,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一律免费办理。

  河南省工商局指出,食品经营者在《河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施行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提醒,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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