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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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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49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2009〕412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正值建国60周年国庆活动,又是国庆、中秋双节叠加的长假,做好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落实总局和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喜庆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二、进一步加强节假节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做好国庆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09〕107号)要求,继续做好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并有效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增强检验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把关职责,规范检验工作,尤其对国庆活动和旅游娱乐场所的特种设备,认真开展、按时完成定期检验及保障性检验,确保检验质量。各市局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特种设备“三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质监部门。

  (二)扎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应按照宁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09〕107号)要求,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要突出庆祝活动、晚会举办场所等“核心区”,重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针对今年假期长,游客量大的特点,各市要加大对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园和旅游饭店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事故。各市还要结合根据自身实际,做好安全监察人员的组织调配,安排好节前检查、节中巡查和突发事件应对等人力部署。

  (三)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值守

  节日期间,各级质监部门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旅游景区的特种设备做好预警反应、应急准备和预警提示。加强与旅游、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并开展预案演练,现场疏导等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按照宁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质技监办〔2009〕107号)要求,各市质监局应在8月31日前,将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宁夏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处,但个别市局对上报时限置若罔闻,直接影响宁夏自治区质监局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安委会工作进程。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上报有关材料。今后凡是不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总结的,区局将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将情况在年底统一抄报区局年终考核组。

  国庆中秋节期间,各市局应在每日17时前用手机短信向宁夏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处报告安全状况(手机号13723381399),重大事件随时电话上报。请各市局在国庆保障工作结束后,10月11日前上报国庆中秋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含国庆安全保障工作和节假日安全保障等全面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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